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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康陶瓷引发的环境污染案件

——宏康陶瓷致使苗木公司受污染损害法

时间 : 2012-12-27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查诉讼部



    2012年6月26日,我会接到湖南省岳阳市群众的电话投诉,反映岳阳县宏康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称宏康公司)等多家陶瓷企业长期排放废气,致使临近的长湖苗木花卉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苗木公司)大量花卉、树木受损死亡,损失严重,投诉人希望能得到我会的法律援助支持。
    为准确掌握该案的详细情况,帮助受污染侵害群众维护其合法的环境权益,2012年7月18日-24日,10月17-19日,我会两次派出调研组赴实地进行调研,证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因宏康公司长期排放含烟尘、重金属等废气,导致苗木公司大量花卉、树木受损死亡,损失情况严重。鉴于此,我会决定联合我会志愿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对该污染案件进行法律援助,并于2012年7月23日与当事人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
经调研我们了解到,2000年,苗木公司与当地政府签订承包协议,承包200亩土地作为该公司花卉、苗木种植基地,承包期限为20年。2007年为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当地招商引资,引入了宏康公司等多家陶瓷企业,选址与苗木公司北侧仅一墙之隔,宏康公司于2010年投产,厂区内多个烟囱昼夜不停排放废气,当年苗木公司的树木、花卉即出现了枝叶卷曲、腐烂,叶面上落有大量粉尘。造成很多敏感树种受损死亡,其中杜英、紫薇、罗汉松、玉兰、桂花以及樟树等受污染情况最为严重。到目前为止,200亩苗木中受损面积约为150亩左右,直接经济损失达450余万元。
    2012年10月18日,我们在岳阳县环保局了解到,2009年由岳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做的“湖南宏康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中高档墙地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仅一墙之隔的苗圃公司这一敏感区域只字未提,岳阳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岳环评批【2009】58号)中也未涉及。这种不负责任的环评报告和环评审批,为今天的环境污染纠纷埋下了伏笔。此外,在环评报告中的公众参与环节,存在明显造假,记录中参与该调查的“公众”基本都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与项目所在环境没有任何直接利害关系。
    目前,该案已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法院指定,由岳阳市科学学会对苗木公司受损花卉、苗木进行损害原因鉴定。首次鉴定结果显示,陶瓷企业为周边唯一污染源。2012年10月30日,我会志愿律师已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继续做补充鉴定,确认苗木公司受损花卉、苗木的损害死亡与宏康公司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并支持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执笔/李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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