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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油电调价,行政机关能否水涨船不高?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19日发布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6月21日新华网)

  笔者认为,严格控制油电调价后的连锁反应,当从行政机关开始。

  按照一般惯例,大凡增加人员、增加工资和政策性物价指数上涨等,行政机关立马一纸报告送到当地财政部门,要求调整当年行政支出预算,追加由动态变化导致的超支行政经费,顺理成章的将既有普遍性又各具“部门特色”的额外行政成本“转移支付”到了国库的账上,也就转嫁到了纳税人的头上。这被财务人员堂而皇之地称之谓“水涨船高”。

  此次油电调价,背景特殊,行政机关应该做到“水涨船不高”。特殊背景有其二;一是国务院号召在全国开展支援灾区全民节约活动,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二是中央有关部门为确保实现今年公务用车油耗减低20%、办公区节电5%的目标,提出从6月23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在京单位约2.28万辆公车将分批停驶限行。

  最高决策层一系列务实而精细的举措,有利于节能减排,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举全国之力支持灾区重建。各级政府机关应该以中央机关为榜样,立即行动起来,从确定比例封存公务车开始,节约每一滴油,每一度电,通过实实在在的节约措施,消化因油电调价而增加的支出。只有如此,才能率先垂范,勤俭持家,让油于民,让电于民;才能以表率作用凝聚人心,遏制搭车涨价,保持全社会物价水平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