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环保动态 > 高层声音 > 正文

时评: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条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人民日报评论员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全方位构筑食品安全法律屏障,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早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得到不断改善。

    食品卫生法实施14年来,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发生的奶粉事件更是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亟需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一部全方位构筑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食品安全法,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工作始终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中国实际,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曾将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共收到各方面意见11327条,充分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性。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四次审议,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

    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打造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监管环节无缝衔接;借鉴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召回等制度,统一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赔偿责任。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真正实现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决、有力、全面地贯彻好食品安全法。企业应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承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同时,应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法一定能够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坚实的法律屏障,造就一个体质强健、生机勃勃的民族,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