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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保制度性障碍亟须克服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中国政府网昨日全文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已经集中显现,中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规划》表示,中国环境形势严峻。“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规划》称,“十五”期间力图解决的一些深层次环境问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状况没有根本转变,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没有改变,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有法不依、违法难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比较普遍。

  为此,《规划》提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是围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把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规划》强调,要积极推进历史性转变,着力克服长期制约环境保护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分清政府和企业职责,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据了解,为实现“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全国环保投资约需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