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环保动态 > 高层声音 > 正文

绿色年度人物究竟有多“绿”?

时间 : 2009-05-26     来源 : 中华环保联合会     作者 :     点击 : 次     

梁江涛 

  “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在京举行,9人荣获“2007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称号。

  诚然,绿色人物的出炉会将在环境意识与生态理念方面为公众起到样板作用。但是,笔者觉得应该理性的解读绿色人物评选,看看他们究竟有多“绿”,这样才能使之真正引领公众参与环保

  根据历年来绿色人物的评选,不妨将其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原绿”,即被评选者本该如此,并无出色表现和特殊贡献。这部分绿色人物一般为政府机关或企业负责人,他们为环保方面做付出的一切都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没有必要冠以“绿色人物”来作为“超额奖赏”。

  二是“淡绿”。即当选者在环保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只要留心,常人都可手到擒来。或者是某个企业没有违反环保法律,老板就能成为绿色人物的候选人。

  三是“杂绿”。即当选者确实在环保做出了“惊人之举”,为了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村,舍弃了一些私利,但这样的舍弃却掺杂着个人功利。如政客做秀为了获得选票、拍影视的为了票房而提前借“环保公益”炒作一番等等。

  四是“反绿”。这是近年来的一种特殊类型。众多网民通过投票权,将那些因外景拍摄影视剧而破坏环境的大腕导演用“反面提名人物”方式评选出来,予以公布。

  五是“深绿”。即为了环保事业付出常人所难以付出的代价,甚至是全然忘我的牺牲。如西北农妇牛玉琴,在狂风肆虐放牧风沙的荒漠,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中,以超人的意力在荒凉的沙漠里撒下了绿色的希望。这才是真正的绿色人物,这才是公众所要隆重推选和大加褒扬的绿色人物。

  绿色人物更需要震撼人心的重量级“深绿”,同时也需要对“反绿”曝光,以教育来者。而从日常做起,从细节做起,从职责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的“原绿”与“淡绿”,它的意义在于告诉人们,人人皆可为“绿色人物”。如果评选出来的绿色人物都是一些仅仅守住环保公德与法律底线的“淡绿”,甚至是沽名钓誉的“杂绿”,那么,这样评选就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