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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信息公开这个有利武器--马勇

时间 : 2015-01-21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我结合一些案例和大家探讨,怎么去利用环境信息公开,为我们在座的各位环保组织提供强大的武器或者有力的帮助。
     信息公开对在座的各位环保组织的同仁来讲,一方面政府的信息公开,另外一个是企业的信息公开。现在对政府的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立法相关规定,相对来讲比较成熟,而对企业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不是很多。
    首先第一个关于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在过去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乃至环保部的环境信息公开范围,一个行政法规一个规章,有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它的可操作性非常差。如果人家不规定,你怎么办?没有有力的追责措施,可以启动诉讼,但是启动诉讼在过去,民告官非常之难,行政诉讼打起来非常难。这时候我们就申请环境信息公开,如果他不公开的话,法律责任来了,第68条,这9个情形当中,其中有一个情形是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那么这个时候,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要受到行政处罚。所以我们申请他不公开怎么办呢?我们向监察机关去进行举报和投诉,这是我们一个很好的渠道。如果这个举报和投诉不管用怎么办呢?还可以用法律手段。比如说有好多违法行为,可能一开始去申请的时候,他不公开,不公开的整个程序,大家一定要记录下来。
我们这儿有一个典型的案例。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环保法的规定之后,我们最近11月12号,国办明确提到了对执法信息的公开。中华环保联合会对环保组织不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案件提起的诉讼,这个诉讼的背景,我们提起一个民事的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当中,其中有关于环境信息的一些内容,比如说我们要让被告承担一些具体的赔偿,这个赔偿的基数是以他排污费为基数算出的赔偿数额,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我们没有跑到他们环保局,你给我公开一下,我们运用很严格的程序去做的,并且我们做的这个程序,从网上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表,邮寄的过程,专门请相关公证机构做的公证。
我们一开始做申请的时候,我们有一个预测他们不会公开,确实他们没有公开,这时候我们向市一级环保部门发了一个建议函,督促他公开,结果他依旧没有公开。这个时候,我们就提起了环境公益诉讼,当然今天的人民陪审员黄老师在这儿,他就是做的这个审查。这个案件的争议之处在哪?整个程序我们走得很严谨,我们这个案件从操作来看已经非常好了,但是在评审当中确实辩论的非常激烈,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我们给他发了信息公开申请之后,曾经他给我们工作人员打过一个电话,说你们给我们发过这么一个申请,其他的再没有说。然后庭审当中,他把这个电话记录调出来,说我们就这个信息公开,我们向你们做了一个电话回复;第二一个争议焦点,你们没有出具有关的资质证明,因为那时候还没有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如果机构去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话,只需要提供机构的名称、联系地址和具体联系人就足够了,但是他希望你要提供法人代码,你的其他相关的一些登记证书,实际上这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他说你没有这个,另外一个说你这个用途不明确,我们平时辩论当中,他说你没有告诉我,将来你申请这个信息,我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给你,在信息公开申请表当中有四个方式,邮寄、自取、传真等等,我们在邮寄那一栏涂黑了,他说你没告诉我,我们说如果你连这个都看不懂的话,就不配称为一个公务员。第三个焦点问题就说费用问题你没有给我解决,你让我公开环境信息,我得给你复印、我得给你邮寄,这个费用没法出,你得给我费用,恰好那年贵阳是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年,对所有的信息公开免费提供,这方面看,他站不住脚的。我们一直胜诉,环保局不服一审判决,然后提起二审上诉,最后我记得开庭前两天,他自行撤诉,理由是环保部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环境信息是其法定的义务,他给我们公开了相关的信息,而其实他为什么不公开这个信息?因为他不敢公开。
将来我们在公益诉讼过程中,或者我们在做研究,或者做一些案件的监督过程中,一定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去做。因为你通过信息公开法定的方式,去取得的这些证据在法庭上是有很强的法律效力的,很多证据直接拿过来就可以用,并且这些证据你索取过来,法律成本非常低,只花费一点邮资。
    企业的信息公开,现在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有法律的责任,如果企业不公开的话,新法规定,主管部门要责令他公开,并且要处以罚款。我们在深圳比亚迪公司,他在深圳有一个一期的汽车生产重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很多污染,他又上了二期的锂电池产品,它的环评走得比较“巧妙”——没有征求当地老百姓的意见,而是选择自己的职工征求意见。当地居民说你在这儿建什么?他说我们在这儿建一个锂电池厂,后来开始投诉。我们受理了这个事件之后,疏解老百姓的情绪。我们申请信息公开,从他的环评整个过程中取得了很多有用的资料,我们拿到这些环评,有关于公众意见调查的一些表格,根据这个表格,我们委托当地老百姓拿到了一些当时参加公众意见调查的所谓他们企业职工的联系方式,包括他们的住址,甚至他们的职务,最终80多个亿的一个项目就自主取消了。当然信息公开在最前,后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还是关键的因素。
现在环保部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做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比较有可操作性。现在可能不少环保组织都准备尝试进行公益诉讼,环境信息公开对我们非常非常重要。而其实在环境信息公开这个过程中,可能你延伸出一些其他的业务,包括行政诉讼。我们现在在讲依法治国,实际上环境信息公开也变相推动依法行政。越是公开,政府从审批到日常监管,都置于我们监督之下。现在环评报告书要求全部公开,而很少有专业知识的人拿到环评评价书的全本,我们讲企业几乎在裸奔。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刚刚建立起来,之前更多的因为是行政法规和规章才上升到法律,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又有了相关配套措施,我们想环境信息公开将成为我们今后各个环保组织去开展环境监督、环境保护的其他方面工作当中的一个非常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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