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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一期培训开班

时间 : 2016-04-22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4月21日,“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议”一期培训班在北京湖北大厦正式开班,标志着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救助项目正式启动。来自甘肃、四川、安徽、山东等省份的21家环保NGO组织和29名地方律师参加培训。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环境法律救助项目负责人谢玉红女士出席并致辞。



培训会现场



我会谢玉红副秘书长致辞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仍然严峻,公共环境事件进入高发期。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过去十年里一直致力于推动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的先行者,通过实施本项目,使更多的环保组织和律师,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环保组织和律师的诉讼能力和专业水平得到提升,发挥地域性优势,投身到地方公共环境权益的维护和污染受害者的法律救助中,同时也希望为地方环保NGO、地方律师之间以及与中华环保联合会之间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加强合作,发挥出该项目在环境权益维护领域的独特作用和示范效应。
      4月21日培训共安排由三门课程,主要围绕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公众参与规范以及环境污染线索排查等内容展开讲授和答疑。
      中国政法大学杨素娟副教授从四个方面梳理了“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问题”,就如何有效申请环境信息公开以及解决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进行了重点讲授,对学员日后实际操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了针对性指导,学员在答疑环节与杨老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杨素娟
 
      北京师范大学严厚福老师重点讲授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规范”,公众可以通过公众点评、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途径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但必须依据公众参与的法律规范进行,不能盲目和冲动,并有权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



北京师范大学讲师严厚福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管理首席专家张志敏研究员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与学员分享了环境污染线索排查方法。他强调,目前环境污染问题高发频发,更要清楚认识到什么是环境污染和哪些属于环境污染,在对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时需要具备一定的环保业务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不能贸然行动,要重点从污染源和环境损害两方面去查找原因。通过学习环境污染线索排查方法,学员们受益良多,对今后发现环境污染、确认环境污染事实提供了科学、有效的路径。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张志敏

      第一天培训结束后,学员反响良好,希望通过系统完成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的两期培训后,在各自的地域范围内积极尝试相关实践,为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发挥更多的作用。



培训会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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