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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延川县永坪石油货运车队等三被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获正式受理

时间 : 2016-09-2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2016年9月2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人员同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赴陕西省汉中市,正式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延川县永坪石油货运车队、高小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材料,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审核后,出具了《受理通知书》。
        这标志着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延川县永坪石油货运车队、高小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已获正式立案。


 
该案已获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案件受理通知书

        2015年3月22日20时许,高某某驾驶的延川县永坪石油货运车队所有的车号为陕J35326(陕J0637挂)油罐车在108国道由陕西省开往四川省广元方向时,在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何家坟村侧翻导致罐体受损,约20吨柴油外泄,部分沿山坡流入潜溪河并影响到嘉陵江水质。


 
涉案油罐车侧翻现场

        据3月26日6时陕西省汉中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事故点下游200米、700米、出省断面石油浓度为0.15、0.11、0.10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Ⅱ类石油类标准限标准2.0、1.2、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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