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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二期培训圆满结束

时间 : 2016-06-28     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6月25日至26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救助项目——“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二期培训在北京湖北大厦举行,来自四川、甘肃、山东、浙江等省份的14家环保组织和37名地方律师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环境法律救助项目负责人谢玉红女士出席并致辞。

  
会议现场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环境法律救助项目负责人谢玉红女士致辞

        本次培训在一期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注重于培训地方环保NGO和律师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实际操作技能。共开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解读”、“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与案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实践分析”以及“通过谈判解决环境纠纷——角色扮演”等四门课程。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孙佑海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公开、规范证据审查与运用等方面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


孙佑海老师授课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损害鉴定中心主任於方重点讲授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基本方法和关键技术。通过“服务对等法”和“等值分析法”两个案例指导受训人员如何选择合适的鉴定评估方式。


於方老师授课

        北京环鸣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玉来是长期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合作的志愿律师,具有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经验,胡律师从“环境公益诉讼回顾”、“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阶段划分”、“环境公益诉讼实践”三个方面未学员们重点讲述了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需要掌握的诉讼技巧和方法。


胡玉来老师授课

        为进一步了解环境纠纷案件中各方利益的需求和应对,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宝重点讲解了环境纠纷谈判的重要性和基本程序,并在现场指导学员分组讨论案件和模拟谈判过程。


张宝老师授课


学员角色扮演分组讨论案情


学员积极踊跃发言

        在角色扮演环节和答疑环节,受训人员具有极强的参与热情,踊跃发言,结合自身的实践情况与老师们讨论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充分运用培训中学到的方法去实践案情。二期培训班在愉快的氛围下圆满结束,我会为参与两期培训的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会议合影

        “地方环保NGO及律师环境公益诉讼能力建设培训”共两期,全部顺利完成。这两期培训内容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系统性,为让大家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从内涵到外延全面和客观地学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中华环保联合会配备了国内目前该领域的权威老师为大家授课,希望通过学习,大家能够有所收获,有所作为,能够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手段去保护各地方的生态环境和公共环境利益。
        培训是合作的开始,在环境法律救助项目将近一年的实施过程中,中华环保联合会将以开放的姿态,与地方环保组织和律师在更多领域开展探索和合作,共同成长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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